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浙教学籍字[ ] 号
姓名
性别
入学时间
考生号
转出学校
校 名
专 业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转入学校
本人高考总分
拟转入学校当年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
申
请
转
学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出
校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入
本省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确认
意见
处 长:
主管厅(委)领导:
外省
备
注
1、本表一式五份(转外省高校一式六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各存一份;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持本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随表附上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 “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学籍异动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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